校纪委聚焦主责主业,持续重点监督采购工作,优化采购监督方式,不断提升监督效能。
1.持续开展教育引导,不断强化风险防范。组织采购相关重点部门人员,持续开展警示教育、纪法宣讲;开展典型案例剖析,交流心得体会;坚守重要节点,加强干部日常关爱提醒,引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、做到慎终如始。重点排查与采购相关的廉政风险点,运用好排查结果,堵塞漏洞,防范风险,实现“监督的再监督”。
2.持续开展专项检查,不断提升工作规范。牵头开展采购专题调研,查阅招标采购项目台账资料;共同分析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、实际困难以及下一步准备采取的应对措施,进一步督促招标采购工作规范、有序进行。启动中标公告报备制度,完善标前、标中、标后监督体系,进一步提升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性、专业性。
3.持续完善规章制度,不断强化常抓长治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,重点考核采购相关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;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完善《阳光采购管理办法》《工程建设管理制度》《履职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》等工作管理制度,提高监督穿透力和有效性,以常抓保证长治。